江苏开放大学将于近日开展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果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具体内容包括:
(一)开放大学建设过程中取得重大突破或进展、紧扣国际和国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契合国家和江苏省“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思路与措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学校层面整合性、集成型成果项目,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学院层面综合性成果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准备严格按照《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附件2)进行,务必做到内容准确真实、格式规范。
(二)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分两阶段,第一阶段2月24日下午2:00前提交《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选题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稿)
经省校筛选后,第二阶段,3月1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材料包括:
1.《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4)(一式5份,并提交电子稿) 2.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字)(一式5份,并提交电子稿)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1份,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联系人:科研与质量控制处 刘晴(行政楼1609室)
附件.rar
科研与质量控制处
教学与资源建设处
2017年2月20日